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了推动中国智慧农业的发展,加强智慧农业领域的研究和交流,促进智慧农业技术的创新和应用,特设立中国智慧农业智库(以下简称“智库”)。
第二条智库是一个非营利性、独立运作的组织,旨在为政府、企事业单位、科研机构等提供咨询服务,推动智慧农业技术的发展和应用。
第三条智库的宗旨是:围绕智慧农业领域开展研究与咨询工作,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,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,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。
第四条智库的工作原则是:科学性、公正性、独立性、务实性。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开展工作,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分析和评估。
第五条智库遵循法律法规,并遵守社会道德规范。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,并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。
第二章组织结构
第六条智库设立理事会,由智库成员组成,理事会是智库的最高决策机构。
第七条理事会设主席团,由主席、副主席组成。主席团负责召集和组织理事会的工作。
第八条智库设秘书处,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。秘书处负责智库日常运行和具体工作的执行。
第九条智库可以设立专家委员会、研究中心等机构,以支持智库的研究和咨询工作。
第三章工作内容
第十条智库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:开展智慧农业领域的研究与调研;提供政策咨询与建议;开展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广;组织学术交流与合作等。
第十一条智库可以根据需要开展项目研究,并发布相关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。
第十二条智库可以举办学术论坛、培训班等活动,促进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。
第四章成员管理
第十三条智库成员包括智库理事、专家委员、研究人员等。智库成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。
第十四条智库成员应遵守智库章程,参与智库的工作和活动,并积极履行职责。
第十五条智库可以根据需要吸收新的成员,并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奖惩。
第五章财务管理
第十六条智库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、社会捐赠、项目资助等。
第十七条智库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经费使用合规合法,并定期公开财务报告。
第六章附则
第十八条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,可由智库理事会进行补充和解释。
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如需修改,须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