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推动中国家政行业的发展,加强家政领域的研究和交流,促进家政服务的创新和提升,特设立中国家政智库(以下简称“智库”)。
第二条 智库是一个非营利性、独立运作的组织,旨在为政府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提供咨询服务,推动家政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化。
第三条 智库的宗旨是:围绕家政领域开展研究与咨询工作,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和行业规范建设,推动家政服务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。
第四条 智库的工作原则是:科学性、公正性、独立性、务实性。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开展工作,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分析和评估。
第五条 智库遵循法律法规,并遵守社会道德规范。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,并保护客户隐私和商业机密。
第二章 组织结构
第六条 智库设立理事会,由智库成员组成,理事会是智库的最高决策机构。理事会由主席团主持工作。
第七条 理事会设主席团,由主席、副主席组成。主席团负责召集和组织理事会的工作。
第八条 智库设秘书处,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。秘书处负责智库日常运行和具体工作的执行。
第九条 智库可以设立专家委员会、研究中心等机构,以支持智库的研究和咨询工作。
第三章 工作内容
第十条 智库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:开展家政领域的研究与调研;提供政策咨询与建议;推动家政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;促进行业创新与发展等。
第十一条 智库可以根据需要开展项目研究,并发布相关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。
第十二条 智库可以举办学术论坛、培训班等活动,促进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。
第四章 成员管理
第十三条 智库成员包括智库理事、专家委员、研究人员等。智库成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。
第十四条 智库成员应遵守智库章程,参与智库的工作和活动,并积极履行职责。
第十五条 智库可以根据需要吸收新的成员,并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奖惩。
第五章 财务管理
第十六条 智库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:
1. 政府拨款:智库可以向政府申请拨款,用于支持智库的日常运行、研究项目等。
2. 社会捐赠:智库可以接受社会各界人士、企事业单位等的捐赠,用于支持智库的研究和咨询工作。
3. 项目资助:智库可以参与各类研究项目,并获得相关项目资助。
4. 合作收入:智库可以与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进行合作,提供咨询服务或开展合作项目,并获得相应的合作收入。
5. 学术交流活动收入:智库举办学术论坛、培训班等活动时,可以通过参会费、赞助费等方式获取相应收入。
第十七条 智库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,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法,并定期公开财务报告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:
1. 预算管理:智库应制定年度预算,明确经费的使用计划和用途。
2. 财务记录:智库应建立完善的财务记录系统,准确记录经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。
3. 支出审批:智库应设立严格的支出审批程序,确保经费使用符合规定,并进行相应的审计和监督。
4. 财务报告:智库应按照规定周期向相关部门提交财务报告,公开透明地展示经费使用情况。
5. 资金监管:智库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,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八条 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,可由智库理事会进行补充和解释。
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如需修改,须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备案。